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89号

浏览:80  来源:农业农村部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兽药中非特定非法添加物质检查方法》等3项标准,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兽药中非特定非法添加物质检查方法

 2.中兽药固体制剂中非法添加物质检查方法

—显微鉴别法

3.兽药中非法添加硝基咪唑类药物检查方法

农业农村部

 2020年4月30日

附件:289.ofd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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