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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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政务服务的部署,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优化营商环境,我部修订了“兽药出口证明办事指南”等13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现予公布。自2020年6月15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农业农村部

  2020年5月7日

附件: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94号.o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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