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廢棄物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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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廢棄物再利用

許桂森

一、前言

近年來,台灣畜牧事業發達,技術先進,全年產值超過新台幣一干億元,為所有農產品之冠,但產生的廢水與廢棄物,也造成環境的污染,飽受社會的關注。過去十多年來,為完成畜牧業的污染防治工作,全國畜政與環保人員,全面加強輔導與取締,現在,養豬污染防治工作已有顯著之成效,200頭以上的養豬戶,已有百分之九十八以上有處理設施,至於家禽、乳牛也輔導其廢水及廢棄物之處理,使現有台灣河川水質改善許多,而整個畜牧產業也逐漸成為健康產業,並與永續農業發展、農田地力改進、資源回收利用、休閒牧場繁密結合,開創出另一番新局面。畜牧污染防治工作的成功,代表畜牧產業與環保政策並不衝突,畜牧事業中特別是養豬事業在一般人的心目中是污染性大,沒有前途的產業,在環境保護高漲的社會中,會受到淘汰的命運。但其實不然,事實證明只要政策明確,措施落實,農民願意配合改善,產業也能夠脫胎換骨,走出另一條道路來,環保與產業並不對立,甚至,從加強污染管制中,產生了堆肥與沼氣兩項重要的資源,也可創造財富。

二、畜牧飼養現況

截至九十五年底,依據農委會統計,台灣地區豬隻有706萬頭,全年供應屠宰頭數達962萬頭以上,飼養縣市以屏東縣為最多,其次為雲林縣及彰化縣。另九十五年肉雞生產3.9億隻,生產雞肉56萬公噸,雞蛋66億顆,飼養縣市主要為彰化縣、屏東縣及台南縣。乳牛在養頭數約有12萬多頭,全年屠宰頭有2萬8千頭,另生產牛乳32萬公噸。年底在養的羊隻為26萬頭,全年屠宰頭數達15萬9千頭,生產羊乳1萬八千多公噸,乳羊以台南縣最多,高雄縣及雲林縣次之。

三、畜產廢棄物清除及再利用

農委會為了使畜牧場產生的禽畜廢棄物妥善處理,自民國80年起,持續輔導業者設立了52家禽畜糞堆肥場,除了有地區型的代處理場外,亦有畜牧場設立堆肥舍,自行處理場內產生的禽畜糞廢棄物,這些代處理場及畜牧場同時亦收取稻穀、菇類培植廢棄包、廢棄牡蠣殼、果菜批發市場之果菜殘渣及食品加工廢棄物等,作為堆肥之原料。目前總計每年可處理畜牧及農業廢棄物約71萬公噸,製成堆肥近36萬公噸,提供農園藝業者於作物、蔬果及花卉栽培等施肥之用。這些原本被大家視為無用的廢棄物,經過堆肥場以自然發酵的方式,製成有用的堆肥,可謂化腐朽為神奇,點「糞」成金。

畜牧場每日所產生的畜禽糞便、廢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污泥,及畜產經營中,必然造成的一些損失,例如畜禽屍體與破蛋,加上畜禽分娩或孵化時所產生的胎衣與蛋殼,都應自行或委託合法清理或再利用機構妥善清除、處理或再利用,以免影響環境衛生。

養豬3千頭以上、雞8萬隻以上或牛250頭以上的畜牧場也要先向當地環境保護局申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經審查核准後,才可申請畜牧場登記或變更登記飼養數量。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的申報作業應先利用電腦網路,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的事業廢棄物管制中心 (http://waste.epa.gov.tw) 連線申報,再將計畫書輸出列印蓋章後送當地環境保護局,才完成申報。

對於廢棄物的再利用,畜牧場無論是自行或委託堆肥場或化製場等,都應依照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的公告,將禽畜糞便、污泥或動物屍體等再利用製成堆肥或肉骨粉等,且都應記錄再利用的日期、種類、名稱、數量、用途、事業、再利用機構、再利用方式及處置證明,並保存3年以上。如畜牧場可供再利用的廢棄物其種類或用途尚未經公告,則畜牧場可與再利用機構一起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申請個案再利用,經審查許可,也可再利用。

3. 取得個案再利用許可的畜牧場,保留再利用紀錄外,也應在實際再利用前,先與再利用機構簽訂委託再利用契約。此外,利用廚餘養豬的畜牧場,應依廚餘來源,分別按照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或經濟部公告的廚餘再利用管理方式辦理。

四.結論

1. 環保法規常有修訂或變更,要以現行法規為準則,如果無法由當地環保機關取得最新的廢棄物相關法規,可以透過電腦網路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網站 (http://www.epa.gov.tw) 為民服務欄下的環保法規與最新公告。

2. 農業廢棄物涵蓋農業生產、畜牧場、屠宰場、養殖業、市場與農產品加工等產生之事業廢棄物。農業廢棄物如不妥善處理,會有環境污染之問題。農業廢棄物資源化的目標是利用科技處理農業廢棄物,使其變成資源,以達成再利用之目標。我國土地資源有限,發展生質柴油和酒精能源,有先天之不利與限制,但如能充分利用農業廢棄物,使其轉為生質能源,可兼具能源與環保之功效,值得大力推動。

3. 畜牧業對環境保護的工作雖然主要的水質改善已大多完成,但大量的禽畜糞固形物,在還沒有堆肥化以前,仍然是廢棄物,也不可任意拋棄,如何妥善處理禽畜糞固形物,輔導其製造成有機質堆肥,同時可配合有機農業之生產,把堆肥推廣到農業生產,農業委員會也已成立有「堆肥製造與利用推動小組」,加強各業務單位的配合,擬訂具可行之措施,來全面推廣,同時,也應針對整個肥料政策,檢討化學肥料之生產與銷售計畫,都是未來要努力的工作。

4. 近年來,由於人口的增加,社區的集中,農村的發展,造成畜牧場與住宅及工廠的距離縮小,民眾環保意識高漲,對生活品質的日趨重視,畜牧污染糾紛案件,以臭味問題最多且複雜,未來應加強畜牧場及堆肥場臭味防治,從畜禽舍建築改進、畜牧場除臭管理、與各種除臭方法之應用,來達到減少畜牧場及堆肥場臭味污染,改善農村的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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