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基准交割地由大连调整至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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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黄大豆1号基准交割地、增设交割区域及修改地区升贴水的通知

大商所发〔2018〕541号

各指定交割仓库、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贴近市场需求、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推进黄大豆1号期货国际化,经研究决定,黄大豆1号基准交割地由辽宁大连调整至黑龙江哈尔滨,增设牡丹江市、佳木斯市、齐齐哈尔市、双鸭山市等为交割区域并修改非基准交割地升贴水。各地区所设交割库与基准交割库升贴水如下:

哈尔滨市0元/吨,绥化市-15元/吨,牡丹江市-30元/吨,佳木斯市-25至-65元/吨,齐齐哈尔市-25至-45元/吨,双鸭山市-40元/吨,黑河市-45至-105元/吨,鹤岗市-45元/吨,呼伦贝尔市-55元/吨,敦化市10元/吨,大连市50元/吨。

上述新设交割区域、升贴水修改自黄大豆1号2005合约起施行,所设交割仓库具体信息由交易所另行通知。2020年3月最后一个交易日之前,已有黄大豆1号标准仓单全部予以注销。2020年4月第1个交易日起,我所按照调整后的交割区域和升贴水办理标准仓单注册等相关业务。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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