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猪饲养管理技术要点
洋县成功地被国家有机认证机构认证为有机农业基地县以来,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县有机猪养殖户的养殖技术,根据洋县有机农业发展中心生产规程和国家有机产品生产标准,现将有机猪养殖技术介绍如下:
一、有机猪的概念
所谓有机猪,就是根据有机产品国家标准和《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在猪的生产过程中不使用生长激素、化学色素和防腐剂等化学物质,不使用基因工程技术,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和有机食品技术规范要求,并经国家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许可使用有机食品标志的猪。
二、猪场建设
1、有机猪饲养场应远离交通要道(如公路、国道)、屠宰场、饲养场、水源保护区、居民区、医院、学校、食品加工厂、药厂及仓库等。
2、有机猪饲养场周围生态环境良好,自然光照充足,应避免过度的太阳辐射和风、雨、雪等侵袭;土壤无污染,质量符合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符合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和NY/T388的规定;饮用水水质符合GB5749-85的要求。
3、有机猪饲养场分区合理,包括生产区、生产辅助区和生活区。生产区和生活区必须严格分开;饲料库应建于场内的常年主导风向上风处;猪场应建消毒室、兽医室、引进种猪隔离舍、病猪隔离舍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间,位置应距离猪舍的下风50米以上。
4、猪舍屋顶采用双坡或瓦木结构,顶高一般为2.6-3.0米,前檐高1.8-2.0米,后檐高1.6-1.8米。猪舍一般每隔3米设一个窗户,窗户下框距地面90-100厘米。猪舍地面要求三面高一面低,有2%-3%的坡度,采用水泥漏缝地板
三、猪只引入
1、应引入有机仔猪,引进的品种应具有较好的经济价值和育种价值,并有良好的适应性,一般不宜有亲缘关系。当不能得到有机仔猪时,允许引入常规仔猪,但仔猪不超过6周龄且已断乳,体重不得超过25公斤,经过6个月的有机转换期,并进行持续有机管理。每年引入常规猪的数量不能超过同种成年有机猪总量的10%。
2、允许引入常规种公猪,引入后应立即按照有机方式饲养。可以购买不处于妊娠最后三分之一时期内的母猪。但购买的母猪只有在按照有机标准饲养一年后,才能作为有机猪出售。
3、所有引入的猪都不能受到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的污染,包括涉及基因工程的育种材料、疫苗、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
4、有机猪的繁殖提倡使用自然交配和自然繁殖,允许使用人工授精技术。禁止使用胚胎移植技术,禁止使用基因工程方法育种。
四、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1、应以有机饲料进行饲养。养猪场的饲料生产基地必须符合有机生产条件。当有机饲料供应短缺时,可使用常规饲料。但常规饲料消费量在全年消费量中所占比例(以干物质计)不得超过15%,日粮中常规饲料的比例不得超过总量的25%。初乳期仔猪必须由母猪带养,并能吃到足够的初乳。禁止早期断乳,或用代乳品喂养仔猪,哺乳期至少需要6周。允许使用同种类的有机奶喂养哺乳期仔猪。在无法获得有机奶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同种类的非有机奶。
2、在有机猪生产中,提倡使用天然的添加剂,包括天然的中草药、维生素和矿物质元素,禁止使用化学合成的各类添加剂,严禁添加违禁药物。
3、在有机猪生产中所使用配合饲料中的所有配料必须获得有机认证。添加的矿物质元素和维生素要来自天然产物,但不能含有禁止使用的添加剂或保护剂;配合饲料的营养要求及各种成分,要满足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配合饲料经国家相关机构测试,能够满足动物各生命阶段的营养需求。
五、饲养管理
1、种公猪的饲养管理。种公猪应当采取限制性饲喂方式,每日定时定量饲喂,日喂三次分早、中、晚进行,每日喂量一般为2-5公斤,并及时根据公猪的年龄、体重、肥瘦程度及配种频率调整。种公猪应单圈饲养,并加强运动和充足的光照。最适宜的温度为18-20℃.1-2岁的青年公猪,每2-3天配种或采精一次;2岁以上的公猪每天配种一次,必要时每天配种二次,连配4-6天后休息一天;5岁以上的公猪每隔1-2天使用一次,或者及时淘汰更换。
2、种母猪的饲养管理
⑴配种母猪的饲养管理。配种母猪要合群饲养,圈养时每圈4-5头。在每天早晨喂食后,对不发情母猪按摩乳房10分钟左右,促使发情排卵,直至发情配种。加强运动,控制膘情,对空怀母猪的膘情适中,断奶时理想的膘情为7-8成膘。对母猪进行严格的发情鉴定,按配种计划适时配种。
⑵怀孕母猪的饲养管理。对已确定怀孕的母猪,将体重和年龄基本相近、配种时间一致的母猪编组,小群同栏饲养。母猪怀孕20天内,每头每天喂料2.0-2.2kg,禁止喂发霉、变质的饲料,并防止母猪挤压、打架,怀孕后20-80天内,每头每天喂料2.2-2.5kg,怀孕最后一个月即80-110天内,应增加10%的饲料,每头每天喂料2.5-3.0kg,临产前1周转入分娩母猪舍分娩栏内,做好分娩的准备工作。
⑶分娩和哺乳母猪的饲养管理。母猪进入产房前用温水把身体清洗干净,并用消毒液喷洒全身,产房温度保持在17-20℃,湿度以65%-75%为宜。母猪分娩前3天要减少喂料量,只给原来量的1/3-1/2,分娩当天不喂料,第二天上下午各喂一次,每次喂料1kg左右,第三天上下午各喂1.5kg左右,以后逐渐增加,5-7天后按哺乳母猪的饲养标准喂给,每天喂料5kg左右。
3、仔猪的饲养管理
仔猪以自然乳,最好是母猪养育,断乳日龄一般不早于40日龄。仔猪出生后一小时内要吃到吃好初乳,出生3天内,一般能自选固定乳头,必要时人工辅助固定乳头,把初生重小的仔猪固定在前面有乳头,初生重大的固定在中、后面的乳头,以保证仔猪的整齐度。仔猪出生后3-4日龄时要补铁,也可让仔猪拱土,尤其是红土。出生后7-10天开始诱食补料,促使仔猪在14-20天能主动上槽采食饲料。在尽量减少猪痛苦的前提下,允许进行物理阉割,在仔猪出生后24小时内对乳牙进行钝化处理等非治疗性手术,必要时可使用麻醉剂。禁止进行断尾、断牙,其他没有明显允许采取的非治疗性手术。
4、育成猪的饲养管理
育成猪舍的适宜温度为20-22℃,湿度为65%-70%,保持圈舍清洁、干燥,饮水充足。形成小群饲养,仔猪原窝转群。刚断奶仔猪由自由采食改为日喂三餐,投料量为原日粮量70%,3天后再逐步增加喂量。由户内圈养逐步过渡到户外放养。保证按程序驱虫、消毒和免疫注射,预防咬尾、耳等不良习惯。
5、育肥猪的饲养管理
育肥猪以户外放养为主,占饲养时间的80%。转群时将原圈猪按体重大小、性别、强弱分群,每群大小应视圈舍大小而定。育肥采用高能量、中蛋白日粮,保证饮水充足。控制猪舍温度在18-22℃。一般生长期(体重20-60kg)的日增重500g以上,育肥期(体重60-100kg)700g以上,180日龄体重达到85-100kg,应及时出栏上市。
六、疾病防治
1、疫病预防
养猪场应依据《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场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进行疫病的预防接种工作,并注意选择适宜的疫苗、免疫程序和免疫方法。
2、兽药使用
一般情况下不使用常规药物,必须用药治疗时,根据所用药物执行停药期,停药期应是规定停药期的2倍。所用兽药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定》、《兽药质量标准》、《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和《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的相关规定。所用兽药必须来自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或者具有《进口兽药许可证》的供应商。
3、疫病监测
养猪场应依照《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疫病监测方案。常规监测疫病的种类至少应包括:口蹄疫、猪水泡病、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症、伪狂犬病、乙型脑炎、猪丹毒、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猪囊尾蚴病、旋毛虫病和弓形虫病。除上述疫病外,还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其他一些必要的疫病进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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