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公告〔2021〕2号(核发兽药生产许可证和GMP证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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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公告

公告〔2021〕2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93号规定以及《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农业部公告第2262号),经现场审核和核查,泰安市山农大药业有限公司符合兽药GMP要求以及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条件,现核发兽药GMP证书和兽药生产许可证(名单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核发兽药生产许可证和GMP证企业名单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1年1月11日

附件

核发(变更)兽药生产许可证和GMP证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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