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公告〔2021〕2号(核发兽药生产许可证和GMP证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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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公告
公告〔2021〕2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93号规定以及《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农业部公告第2262号),经现场审核和核查,泰安市山农大药业有限公司符合兽药GMP要求以及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条件,现核发兽药GMP证书和兽药生产许可证(名单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核发兽药生产许可证和GMP证企业名单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1年1月11日
附件核发(变更)兽药生产许可证和GMP证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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