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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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我部组织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对部分饲料企业提出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以下简称《目录》)增补建议及材料进行了评审,决定增补乙基纤维素等2个饲料添加剂品种进入《目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补乙基纤维素(英文名称:Ethyl Cellulose)进入《目录》,类别为“粘结剂、抗结块剂、稳定剂和乳化剂”,适用范围为“养殖动物”,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质量标准暂按国际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标准执行。

二、增补聚乙烯醇(英文名称:Polyvinyl Alcohol)进入《目录》,类别为“粘结剂、抗结块剂、稳定剂和乳化剂”,适用范围为“养殖动物”,在配合饲料或全混合日粮中的最高限量为200 mg/kg,质量标准暂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31630)执行。

上述修订意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各级饲料管理部门在办理有关行政审批、监督执法事项时,凡涉及到上述饲料添加剂,均以本公告为准。

农业农村部

                                                                  2019年11月18日

附件: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31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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