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养殖采用全池泼洒用药时应注意的细节
1、称(量)取药物后先放在非金属容器中进行一级溶解,待完全化开后稀释(二级溶解)至相应倍数后再全池泼洒。
2、坚持先喂食,后洒药的施药程序(视用药品种而论,对于杀虫消毒剂用后可考虑适当停食或减料)。
3、雷雨、低气压与池鱼浮头或浮头刚消失时不能洒药(黑水、红水时慎用杀虫、消毒药)。
4、从上风往下风洒药,鱼池四周和角落都要泼洒到;深水区多洒,浅水区少洒。在下风处留2-3米安全区(不泼洒),避免下风口局部药物浓度过大。造成花白鲢死亡(尽量不在风大的时候用药)。
5、酸性药物上午9-10时施用,碱性药物下午3-4时洒药;对光敏感药物宜在傍晚进行,昼伏夜出动物应在傍晚或夜间用药(防范缺氧);早春、晚秋季节可在中午前后洒药。
6、水深而面积小的鱼池,泼洒药液应加倍稀释,在施放药物时要缓慢洒药,以使药液能及时扩散,如果洒药的速度太快,会造成池水上层药液过浓,以致上层鱼类急性中毒。
7、剩下的药物残渣,不要随意倾倒,更不可将药液连残渣泼洒到鱼池中去。(遵照说明)
8、鱼池泼洒药物后,应隔1-2天才能动网捕捞与增放苗种。
9、在全池泼洒药物之后的24小时内,要严密注视池鱼活动情况(对于外塘,尤其是杀虫的当天晚上要格外留意养殖对象的状况,是否有异常或缺氧等),并作好6天内药效记录;36小时内严密注意池水变化。
作者:梅广海
补充:
*很关键的一条,先加水,后加药品,边加边搅拌。顺序反了,有时后果很严重(如二氧化氯)。
*对于需要化水泼洒的药物或水环境改良剂,要避免有些养殖户往往会在泼洒过半时,不补充药液,边加水边泼洒,造成局部浓度偏低的情况。
*不管是杀虫剂,还是消毒剂,在预防和治疗疾病时,都要达到有效浓度,浓度太低了达不到治疗效果,虫体或细菌易产生耐药性。
*药液渗透性毕竟有限,仅能扩散到一定深度。所以对于过深的水体,两米以上水深仍按1.5-1.8米水深,计算水体和药量。以避免按实际水深计算造成水体上层药液浓度过高。
*对于杀虫、消毒剂,计算好用量后,可以分两次泼洒(如先全池泼洒70%药量,半个到一个小时后无异样,全池泼洒剩下30%的药量)。
*用药后的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间里,要观察养殖对象的反应,出现异常及时换水,没开启增氧机的开启增氧机,使用解毒产品(解毒护水宝或碧水解毒安等)解除残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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