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虾传染性肌肉坏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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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性肌肉坏死病,是由传染性肌肉坏死病毒引起凡纳对虾的一种疾病,病虾可出现肌肉坏死、体表烤焦状等病征,最早发现于巴西,目前该病主要在南美流行。为我国的二类水生动物疫病。

一、病原学

为对虾传染性肌肉坏死病毒(Penaeid shrimp infectious myonecrosis virus,IMNV),通常称传染性肌肉坏死病毒,属于整体病毒科(Totivirus)中属地位未定成员。

IMNV颗粒直径40纳米,二十面体,无囊膜;病毒基因组为单节段双链RNA病毒(dsRNA),长度7560bp,有两个开放阅读框,分别编码衣壳蛋白和依赖RNA的RNA聚合酶。

凡纳对虾是IMNV的主要宿主,病毒也人工感染细角对虾和斑节对虾,巴西西北部地区的野生对虾可能是病毒的潜在宿主。目前病毒仅可通过发病虾获得,未找到对病毒敏感的培养细胞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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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流行病学

最早于2002年在巴西发现,目前该病主要发生于巴西西北部及南美洲,印尼的爪哇岛也有发现,其他国家和地区目前尚无该病的报道。

IMNV主要感染凡纳对虾,病毒可感染成虾、仔虾以及苗种,主要感染60日龄~80日龄的幼虾,通常6克以上的个体较易发病。IMNV也可通过人工感染方式感染细角对虾和斑节对虾。巴西西北部地区的野生对虾可携带病毒。

疾病发生的季节较长,水温较高容易发生疾病,最适发病温度30℃左右。通常情况下,病毒破坏全身肌肉组织,但病程缓慢,死亡率不高,患病养殖种群出现持续性死亡,严重时累计死亡率可高达70%~85%。2002年巴西养殖对虾暴发该病时造成了重大的损失,2003年~2004年间由该病造成了20000吨养殖虾的损失。病毒污染水体可水平传播疾病,健康虾残食发病虾时可受到感染。一般认为水温和盐度可影响疾病的发生,但缺乏明确的实验依据。

三、临床症状

发病初期病虾摄食减少或停食,反应迟钝,聚集在池塘角落,体色发白。病虾腹节发红,尾部肌肉组织呈点状或扩散的坏死,坏死先出现在腹节末梢和尾扇,移去腹节表皮可见白色或不透明的肌肉组织,部分虾还可出现微红色坏死区域;在网捕,喂食等刺激下,坏死症状虾可突然增多,喂食后出现持续死亡,淋巴器官明显增大,约为正常虾的3倍~4倍。

四、病理变化

病毒可造成全身肌肉组织坏死,取病虾坏死肌肉部分压片,可观察到坏死和断裂的肌纤维;淋巴器官压片可观察到大量圆形细胞,正常淋巴器官的管状结构减少。

五、诊断

1、初步诊断

凡纳对虾仔虾养殖过程出现长时间持续发病死亡,养殖虾出现停食、反应迟钝、聚集、体色发白时,应观察病虾腹节和尾部肌肉组织有无点状或扩散的坏死;移去腹节末梢和尾扇腹节表皮,观察是否存在白色或不透明肌肉组织;注意网捕、喂食等刺激后,坏死症状虾是否突然增多或喂食后出现持续死亡,若出现上述症状,可能发生本病,应进一步实验诊断。

2、样品采集

采集病虾10尾,健康虾150尾,对幼体,子虾取完整个体,幼虾和成虾取虾的肌肉。

3、实验室确诊

(1)组织及病理诊断

取病虾坏死肌肉压片,观察有无坏死和断裂肌纤维;取淋巴器官压片,观察是否存在大量圆形细胞。此外病虾坏死肌肉区域是否出现血淋巴细胞聚集、血淋巴细胞浸润肌肉组织等现象,若观察到上述现象要尽决检测鉴定是否发生本病感染。

(2)病原鉴定

可采用RT-PCR检测、核酸分子探针等进行检测。尚无血清学诊断。

4、鉴别诊断

IMN应与罗氏沼虾肌肉白浊病相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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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防控

1、预防

对苗种场,良种场实施防疫条件审核、苗种生产许可管理制度。

加强疫病监测与检疫,掌握流行病学情况。特别要对南美或东南亚引种的养殖场,要采用RT-PCR、核酸探针法等技术严格进行病毒检疫,避免引进带病毒亲体。通过培育或引进抗病品种,提高抗病能力。采用不带病毒的SPF苗种和种虾是唯一有效的控制方法,另要坚决杜绝病虾进入未发病区域,切断传染源。加强饲养管理,降低发病几率。

2、处理

无疫区内禁止检疫阳性亲虾和菌种的引入。

疫区内发病亲虾和苗种应扑杀并消毒。检疫阳性亲虾或苗种应在本地使用,禁止用于繁殖育苗、放流或直接作为水产饵料使用。

3、划区

根据水域和流域的自然隔离情况划区,并实施划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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