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龙虾的苗种繁育模式
1、第一年放养,第二年收获。这种模式是针对未养殖过淡水小龙虾的池塘。第一年放养小规格淡水小龙虾,放养规格在每公斤100只左右,亩放养量在20公斤左右。经过1年的正常饲养,并不进行捕捞上市,留在池中作为亲虾使用,第二年开春进行起捕,捕出成虾,发现有抱仔的放回原池继续饲养,在捕大虾的同时,测算存塘的仔虾量。根据放养计划,捕出多余的仔虾(如果仔虾量不足需要进行补放),一切准备妥善后,开展正常的成虾饲养管理。
2、第一年繁殖,第二年补苗。这种养殖模式主要是针对第一年已进行成虾养殖的池塘,在第一年养殖结束后,有意识地留部分成虾不捕捞,作为第二年的亲虾,让其在原池中进行交配、产卵、繁殖,一般亩留成虾10-15公斤。第二年春天,待仔虾完全脱离母体后捕出亲虾,根据捕出的亲虾(主要是雌亲虾)量测算存塘的仔虾量,一般每只雌虾按产200只仔虾计算。确定仔虾量后,经过10天左右的饲养,根据数量的大小,进行虾苗补放。补放的虾苗规格尽量与原存塘虾苗相一致,既有利于生产管理,又可以防止相互残杀,提高仔虾的成活率。
3、直接放养成虾。亩放规格每公斤40只之内达性成熟成虾40-50公斤,雌雄比例在1:5-2:1。要求放养体质健壮、无伤病、体色自然的成虾。放养后进行正常的饲养管理,并不进行捕捞,让其交配、产卵、繁殖、越冬,第二年春天捕出成虾及多余的仔虾,留下的仔虾进行正常饲养管理,最终养成大虾。
4、一次放足苗种,捕大留小。这种养殖模式是直接放养苗种,但放养的规格必须在每公斤200只之内,规格过小成活率很低。放养量根据池塘条件、饲料状况、经济实力、饲养水平等因素因地制宜,一般亩放养量在1-1.5万只,外购虾苗要注意运输安全,放养时要处理得当。经过一段时间饲养,有部分达到上市规格就应立即起捕,减少存塘的虾量,力保余下的虾能快速生长。在捕捞过程中,若觉得苗种密度过稀,也可以适当补充部分苗种,补充数量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整个生长期结束后,可以捕完全部的成虾,也可以有意识地留部分成虾作为来年的亲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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